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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业绩

北海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 2024-11-24 09:31:57 |   作者: 工程业绩

  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核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按规定组织并且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并且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水利科学技术工作。承担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本级内设办公室(财务科)、规划建设管理科、工程运行管理科、水资源水保科、河长制工作科、机关党组织(人事科)6个职能科室。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15,150.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07.5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18.43万元,下降15.21%。收入详细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139.6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101.6万元,下降25.25%,根本原因是项目下达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5.5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86.72万元,增长178.52%,根本原因是项目增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5.营收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61.36万元,下降63.6%,根本原因是上年度市发改委拨款多,今年没有该款项。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及“另外的收入”不能确保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8.上年结转和结余442.4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2.2万元,下降8.71%,根本原因是使用上年结转的资金、上缴结余资金及会计差错更正。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15,150.0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40.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718.43万元,下降15.21%。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8.6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6.57万元,下降83.82%,根本原因是下属工会经费在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反映。

  2.卫生健康支出(类)335.1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障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65.94万元,下降16.44%,根本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类)225.8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湖库生态环境、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4.53%,根本原因是水源地水质提升工程支出增多。

  4.城乡社区支出(类)2,489.4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库除险加固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600.69万元,增长180.1%,根本原因是增加水利工程投资。

  5.农林水支出(类)11,099.29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利行政运行、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运行与维护、水利执法监督、水土保持、水质监测、水资源节约与保护管理、防汛、农田水利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839.95万元,下降25.7%,根本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571.9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依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及引进人才的安家补贴等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3.37万元,下降7.05%,根本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7.结余分配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致。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83.09万元,下降40.86%,根本原因是上年度未完成的支出在本年度支出。

  北海市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137.6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94.61万元,下降25.23%。其中:基本支出9,297.03万元,项目支出2,840.63万元。

  北海市水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83.51万元,支出决算为12,13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2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40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8.33%。比年初预算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年中下达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2023年驻村专项工作经费及工会经费。

  (1)行政运行决算支出5.3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工会经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7.28万元,根本原因是下属工会经费在农林水支出功能科目反映。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支出6.1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2.91%,根本原因是2022年度慰问困难党员和老党员经费不在此反映。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支出4.4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驻村专项工作经费。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45%,根本原因是经费节约。

  (1)其他宣传事务决算支出0.3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新闻报道目标考核奖励。上年度无此项支出。

  (1)其他事务支出决算支出2.32万元,大多数都用在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工作。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0.48%,根本原因是办公费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52.81万元,支出决算为335.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98%。大多数都用在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比年初预算减少的根本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1)行政单位医疗决算支出25.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行政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86万元,下降13.1%,根本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事业单位医疗决算支出309.5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事业单位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62.07万元,下降16.7%,根本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5.8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湖库生态环境、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是年中追加下达预算。

  (1)水体决算支出225.81万元,湖库生态环境、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9.78万元,增长4.53%,根本原因是追加投资。

  (四)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556.16万元,支出决算为11,099.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77%,大多数都用在人员经费及项目的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的原因为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项目预算。

  (1)行政运行决算支出52.08万元,主要是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26.9万元,增长106.83%,根本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上年未在此科目反映。

  (1)行政运行决算支出501.01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8.83万元,下降7.19%,根本原因是部分支出在其他科目反映。

  (2)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决算支出4.1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利工程规划建设管理支出等。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1.38万元,下降24.91%,根本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3)水利工程建设决算支出2,333.3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491.64万元,下降59.94%,根本原因是减少水利工程建设投资。

  (4)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决算支出7,754.1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807.38万元,增长11.62%,根本原因是增加水利工程建设投资。

  (5)水利前期工作决算支出23.5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292.78万元,下降92.56%,根本原因是减少项目前期工作。

  (6)水土保持决算支出43.7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4.95万元,下降10.16%,根本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7)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决算支出194.9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及水资源节约、监管、保护和基础管理工作等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141.37万元,下降42.04%,根本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8)防汛决算支出19.9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值班、水毁修复、山洪灾害防治等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83.46万元,下降80.72%,根本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9)水利技术推广决算支出120.84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纳入预算管理的技术推广事业单位的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8.46万元,增长7.53%,根本原因是增加项目支出。

  (10)水利安全监督决算支出51.45万元,大多数都用在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0.59万元,下降37.29%,根本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72.13万元,支出决算为571.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7%。大多数都用在按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比年初预算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1)住房公积金决算支出571.96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按规定缴纳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较2022年决算数减少31.37万元,下降5.2%,根本原因是人员变动缴费基数调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97.03万元,支出详细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7,85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比年初预算增加的根本原因是年初预算未包含绩效奖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31.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1%。比年初预算减少的根本原因是节约经费,过紧日子。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比年初预算增加的根本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增加及追加抚恤金。

  北海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474.4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585.69万元,增长178.4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474.49元。

  北海市水利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106.1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7%。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06.1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7%。因财政资金困难,导致未按年初预算完成。大多数都用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支出等。

  (1)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决算支出2,054.73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库除险加固支出及历年工程尾款支出。较2022年决算数增加1165.93万元,增长131.18%,根本原因是增加水库除险加固支出及历年工程尾款支出。

  (2)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决算支出206.97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库水源水质改善提升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022年度不在此反映。

  (1)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决算支出212.8万元,大多数都用在水库水生态修复、清淤加固疏浚维修等工程建设项目支出。2022年度不在此反映。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2%,比上年增加4.62万元,增长了42.35%,根本原因是公务接待增多。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北海市水利局机关、1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初无预算安排,支出与上年一致,购置了0辆公务公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2.76万元,增长了27.22%,原因是检查工作次数增多。大多数都用在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水利工程检查等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北海市水利局、10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9万元,平均每辆1.29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4%,比上年增加1.86万元,增长了241.56%,原因是2022年度疫情导致上级检查减少、接待减少,现2023年度工作正常开展。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次,人次232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11万元,降低6.61%,根本原因是节约经费。比2022年减少3.98万元,降低5.23%。根本原因是:水电费、邮电费减少。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5,735.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969.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5,731.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6.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8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94.24%;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99.67%。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方面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工具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03个,共涉及资金2,840.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 北海市市区地下水水质水位监测”等49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474.49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故未开展绩效自评。

  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0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490.52万元。从评价情况去看,评价等级为一等。水利项目建设扎实推进,稳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认真开展库区及其灌区水利工程的建设、运行和维修养护等管理工作,加强全市海河堤工程及堤防水闸工程正常运行的技术指导,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深入实施,节水型社会慢慢的提升,供水安全保障更有力,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全力抓好水旱灾害防御,快速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逐渐完备全市水利基础设施,稳步加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水利工程持续正常运行,加强在建水利工程监督,提升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农村供水安全保障水平,均已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通过各项职能工作的完成,年初设定的效益目标均已实现。受访群众均对我局相关工作表示满意,满意度均已达到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整体评价满意度更是高达90%。

  我部门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决算项目中自评评定为一等有152个,二等有5个,三等有5个,四等有14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完成对市区11个地下水站点监测工作;二是完成北海市水库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测系统试点建设;三是形成2023年北海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完成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观测工作等及自治区下达北海市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考核目标。发现的主体问题及原因:一是因财政资金紧张,导致财政部门已批复用款但无资金拨付的情况;二是工程建设项目周期较长,不一定能够在当年完工验收并申请资金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项目实施单位要主动向上级部门、当地政府汇报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综合协调破解难题。

  三、营收: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营收”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另外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还没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筑设计企业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明显的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法律法规接着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作、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另外的费用。